穆克登宝(1904~1955) 字盖华,察哈尔镶黄旗第六佐素吉高勒人。1918年,穆克登宝跟随其父伊达木扎布到北京。伊达木扎布被北洋政府授予连续三代世袭一等哈番的闲官,同时得到直接入选总管、参领官阶的资格。1919年,穆克登宝入察哈尔省师范学校学习。1921年毕业。1924年,穆克登宝报名参加了察哈尔省党部短期培训班,。1926年毕业后到察哈尔省党部担任干事。绥远抗战初期,穆克登宝任“蒙古军征服”第七师师长之职,被国民党傅作义部在百灵庙打败,几乎全军覆灭,。他被撤销师长之职务。
1933年任镶黄旗总管期间,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1939年任察哈尔盟公署劝业厅厅长,在张北县工作两年。蒙疆政府组建兴蒙委员会时,被委任为副委员长之职。1943年1月,任蒙疆政府交通总署署长。
日本侵略军投降后,穆克登宝参加组建“内蒙古人民临时委员会”,并且担任了副委员长之职。1945年9月初,穆克登宝参加在苏尼特右旗温都尔庙召开的“内蒙古盟旗人民代表大会”,9月中旬,他被临时政府以政府代表身份同吉尔嘎郎等人派遣到蒙古国洽谈事宜。10月下旬从蒙古国返回,11月初到温都尔庙。其时,聚集在温都尔庙的临时政府官员酝酿讨论并同意召开大会,选举云泽为主席。云泽等共产党人带领临时政府的官员和青年知识分子回到张家口,着手准备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的工作。
同年12月,他随同国民党三十五军从张家口到新保安,被解放军包围歼灭,他被俘押到张家口,后又押送到贝子庙。1955年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