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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察哈尔”与“察哈尔札萨克旗”

曹  晋

伏来旺先生为《察哈尔史》所写的“序”中指出: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历史上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与和睦、相融常常交替出现,而后者应该说是历史发展的主流。唯其如是,才形成了多民族的国家。

察哈尔是祖国北疆草原众多蒙古族部落中的一个重要部族。在历史的进程中,她曾经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彪炳史册,为历代统治者开疆拓土立下了赫赫战功。据内蒙古察哈尔文化研究会会长潘小平先生介绍,到如今,察哈尔蒙古人已分布在世界22个国家和我国18个省市自治区。对于他的名称,明朝时写作“察罕儿”、“擦汗儿”或“插汉”等。到了清朝时才写成“察哈尔”,沿袭至今。那么“察哈尔”是什么意思呢?说起来真可谓是“众说纷云,莫衷一是”。波斯语意为“家人或臣仆”,突厥语意为“宫廷亲卫军或侍从”,蒙古语意为“邻近”或“白色”。不过,20世纪三十年代出版的《察哈尔通志》和同一时期编撰、当时尚未出版的《绥远通志稿》皆认为是“近边”之意。现在有人把它解释成是“靠近大汗驻账的边缘,不能理解为是边墙或边界。”这一观点已被不少人所接受。14世纪后半叶以来,察哈尔部众游牧于克鲁伦河(满洲里西南呼伦池一带)中下游,也就是北至嫩河流域,南至西拉木伦河之间。15世纪中叶,达延汗统一蒙古,分蒙古为6个万户,左、右两翼各3个万户。达延汗就驻帐于左翼的察哈尔万户。而察哈尔万户属下有敖汉、奈曼、克什克特、乌珠穆沁、苏尼特、浩齐特等不少部落,皆称鄂托克。到16世纪初,因其势力更加壮大,成为北疆草原的强势力量。之后,随着战事的需要,其部众便南迁至西拉木伦河(现赤峰市境内)流域。受其统领的敖汉、奈曼、多罗特、阿拉克绰特等部亦游牧于老哈河及大凌河上游一带。

17世纪初,也就是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13岁的林丹汗即察哈尔“汗”位,由于其年龄尚小,处于长身体、学知识阶段。这个时期,察哈尔部族在社会上没有什么动静,显得平平淡淡,无所作为。所以,明朝都不把他看在眼里。称他是“穷饿之虏”、“懦弱未威”。可是,不几年之后,当林丹汗年龄增长、身强体壮、知识长进后,他却雄心勃勃,自强不息,经常率其部众向明边进攻,不断交战,往往战而取胜。因此,明朝深感其压力之大,不好对付,不得不改变对林丹汗的看法,便称其为“虏中名王”了。

这个时期,明朝处于衰败没落阶段,但依然要垂死挣扎;刚刚兴起的后金力量却日逐强大,雄心勃勃,对明朝威胁很大;而林丹汗率领的察哈尔蒙古大军,亦是生机央然,威武不屈;整个边关地带形成了鼎足之势,彼此间虎视眈眈,各显其威。出于强大的压力,并妄图借助林丹汗的武力,抵御日益强大的后金,明朝终于在万历四十五年(1617)答应给予林丹汗以市赏。这样一来,林丹汗每年可以得到明朝一笔数额巨大的经济支持。此时,林丹汗的想法是在大敌当前,须“先处里,后处外”,也就是首先解决蒙古各部“长期割据,互不统属”的局面,先把蒙古各部统一起来,在他的指挥下与明朝与后金争雄。

林丹汗在统一蒙古各部的过程中,采取了强化”汗”权的暴虐行为,常以武力相逼,引起各部不满。而蒙古各部贵族长期以来各自为政,行使汗权,已成习惯,不愿受别人的威逼。加上,后金的威胁和引诱,使其属下的敖汉、奈曼等部不服,与其离心离德,不听其指挥。而察哈尔万户以外的科尔沁等部更是视他为敌,纷纷叛离,归附后金汗国。结果是蒙古各部不但没有投附于他,反而与后金汗国结成联盟。在此情况下,林丹汗深感辽西地区无以立足,便于天聪元年(1627)春,率其部众向漠南迁徙,收复右翼诸部。征服了喀喇沁、土默特、应绍卜、鄂尔多斯等部,控制了东起辽河,西达河套的大片地区。

林丹汗控制了漠南大片地区后,日益强大的后金汗国对其耿耿于怀,甚为担忧,便于天聪六年(1632)女真军联合蒙古喀喇沁、土默特、扎鲁特、敖汉、奈曼、科尔沁以及阿鲁蒙古组成联军发起了对察哈尔的征讨。林丹汗得到情报后,深感形势险恶,难以对付,便仓惶向西逃遁,1634年率领其部众过黄河,越宁夏,进入青海大草滩,没想到种种原因使其得病出痘而死。

林丹汗走死于清海大草滩后,其部众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无所适从,部落溃散,各奔前程。于是,各个宰桑与小吏纷纷率领属众归附后金汗国。后金汗国当然是热情欢迎了。便分别授予各个头目以相应的职爵,将其属众编为佐领,隶属于八旗,形成了“八旗察哈尔”每旗为一个参领,设昂邦章京(后金总兵官之称)管领。由八旗蒙古都统兼辖。

(一)

林丹汗病死于青海大草滩,其部众归附后,后金汗国究竟将归降的察哈尔人编了哪几个旗。近年来,史学界说法不一。有人说,当时编了8个察哈尔札萨克旗,也有人说仅编了1个察哈尔札萨克旗。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最后认定:共编了9个旗,即“八旗察哈尔”和“察哈尔旗”。

这里需要弄清的是“八旗察哈尔”与“察哈尔旗”的同异之处。

他们的相同点:其名称都有“察哈尔”三个字;其属众也基本上是察哈尔人;他们的先人都是林丹汗;都是以“旗”为单位,但其数量为8个旗和1个旗

其不同点;“八旗察哈尔”是后金汗国将1634年察哈尔分散归附的人员编成佐领隶于八旗,形成了“八旗察哈尔”,驻牧于东土默特一带。他们的性质是昂邦章京管理制,由八旗蒙古都统兼辖。最初,他们是相对独立的军事单位,曾配合满洲八旗与蒙古八旗参加过几次出征明朝的战斗。

察哈尔札萨克旗于崇德元年(1636)设治,到康熙十四年(1675)被削,存在了40年,期间经历了3任札萨克;

首任:孔果尔额哲,是林丹汗之子。崇德元年(1636)受爵任职,娶固伦公主为妻,崇德六年(1641)一月病逝,亡时年仅20岁;

二任:阿布奈,是额哲异母弟。顺治二年(1645)固伦公主按照蒙古族“兄亡其嫂易嫁小叔”之习俗,下嫁额哲弟阿布鼐,生布尔尼与罗卜藏二子。崇德六年(1641)袭爵任职,因阿布鼐年幼,由固伦公主摄政。额哲在世时能与清廷和平共处。其弟阿布奈则桀骜不驯,对清廷不敬,长达八年之久。甚至连顺治皇帝驾崩、康熙皇帝登基这两件朝野头等大事亦未赴京。这在古代社会是祸及九族的“大不敬”之罪。阿布奈的犯上之举,令康熙帝忍无可忍,终于下令治罪,被革职关押,被关时年仅25岁;

三任:布尔尼,是阿布奈与固伦公主所生之子,亦是额哲之侄。康熙八年(1669)袭和硕亲王爵,其弟罗卜藏被封一等台吉。康熙十四年(1675)叛清,兄弟2人皆被杀害。

由于林丹汗反清,布尔尼叛清,清廷对察哈尔部族心存疑虑,很不放心,处处设防。于是,当平息了布尔尼之乱后,收回其原驻牧地,将“八旗察哈尔”移牧于宣化、大同边外,成为“内属蒙古”的总管旗制。其总管由清廷委派,官不得世袭,事不得自专。由在京蒙古都统兼辖,隶属于理藩院典属司。察哈尔八旗分左、右两翼各四旗。其驻地亦由清廷指定,左翼四旗驻宣化边外,右翼四旗驻大同边外。称“察哈尔游牧八旗”。直到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廷设察哈尔都统驻张家口,管理察哈尔八旗。都统是从驻京八旗蒙古中选派精通满、蒙语言者或满洲八旗中会蒙语者充任。八旗组织编定后,清廷又把陆续归附的喀尔喀、额鲁特、巴尔虎等零散人员编成佐领以掺沙子的办法分隶于八旗。“到乾隆二十五年(1760),共编了:苏尼特1佐,乌喇特3佐,伊苏特1佐,茂明安4佐,土尔扈特1佐,察哈尔、茂明安、科尔沁、巴尔虎合编1佐,察哈尔、茂明安合编1佐,巴尔虎14佐,喀尔喀2佐半,科尔沁5佐半,额鲁特15佐,6个半分佐,每佐和半分佐各设佐领1人,共设佐领120人。”⑥总管旗既无八旗蒙古的政治地位,亦无外藩蒙古的世袭、自主权利。之后,还抽调部分察哈尔兵丁与妇女分三批长途跋涉到遥远的新疆长期驻防,这既是保卫边疆的需要,也是分离察哈尔人的举措。

“察哈尔旗”是林丹汗病死于青海大草滩后,有一部分拥护林丹汗的贵族携其幼子额哲返回河套(今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一带)驻牧,不肯降服。天聪九年(1635)二月,后金汗国派遣多尔衮等4名贝勒率军万人往收额哲。四月底,后金汗国军队渡过黄河,在“拖里”地方发现了额哲残部。在大敌当前,额哲与其母苏泰太后被迫携传国玉玺并率领固山额真琐诺木卫寨桑、梅勒章京色冷伊尔登和梅勒章京巴达礼3位大臣共1000余户投降。后金汗国十分欣喜,为了安抚蒙古诸部,也为了笼络察哈尔蒙古人,给了额哲以很高的待遇。于崇德元年(1636)正月,将清太宗二女儿马喀塔格格嫁于额哲;四月,封额哲为和硕亲王,其位高于漠南蒙古49旗王公之上,并编其直属部众为“察哈尔旗”,安置于义州(现辽宁义县)边外游牧,归额哲亲王直接管辖。无疑,这就是所编的1个“察哈尔外藩札萨克旗”。

康熙十四年(1675)布尔尼、罗卜藏兄弟联合奈曼旗郡王扎木山举兵叛清,清廷调动科尔沁等部蒙古军讨阀察哈尔部,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即平息了布尔尼的叛乱。布尔尼与其弟罗卜桑战死,其父阿布奈在盛京被处绞刑,阿布奈的幼子及布尔尼、罗卜桑之子亦全部被杀,“察哈尔旗”的属民除少量逃跑者外,其余皆被遣送北京,身强体壮者在八旗满洲与八旗蒙古佐领下披甲,老弱妇幼成为满、蒙八旗出征有军功者的奴婢。从此,“察哈尔旗”被削,不复存在。

(二)

近来,看到2016年10月31日发表于网络,作者为“乌大张”写的一篇题为《谈谈察哈尔的历史与文化》,这是一篇很不错且有分量的论文,我很欣赏。但其中有一段说:“察哈尔蒙古首领归降清朝之后,一直心情抑郁,对亡国称臣耿耿于怀。从额哲到子阿布奈,到孙布尔尼,对清廷一直很疏远,不按时朝觐,对清室公主也不看重。自恃兵强,颇有轻视北京之意。”文中,把“阿布奈(也有的文章写作‘鼐’)”说成是额哲之子,把布尔尼说成是额哲的孙子,显然是错误的。其实,阿布奈与额哲是异母兄弟关系,不是父子关系。布尔尼是阿布奈的儿子,也是额哲的侄子,不是孙子。这个关系应当明确。崇德元年(1636)额哲病故,因其无嗣,由其弟阿布奈袭亲王爵,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阿布奈虽然受到清廷的重用,但内心对清不服。于是袭位后,八年未曾进贡朝廷,亦不履行外藩蒙古王公对清廷所应尽的义务。到了康熙八年(1669),清廷降罪于阿布奈,将其拘禁在盛京(沈阳),由其子布尔尼袭和硕亲王爵,仍领其众。

布尔尼袭爵后,虽然得到清廷的重用,深感欣慰。但由于其父亲阿布奈被清廷治罪关押于盛京,内心很不是滋味儿,对清廷心怀不满。到了康熙十四年(1675),乘南方发生的“三藩之乱”,布尔尼、罗布藏兄弟便举兵叛清。清廷立即出兵镇压,察哈尔札萨克旗亦告消亡。

(三)

还有一种说法,1635年,后金汗国将零星归附之察哈尔人编成的“八旗察哈尔”,就是“八旗蒙古”。我觉得这种说法也缺乏依据。

清时,清廷将蒙古族分成3种类型。即八旗蒙古、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

八旗蒙古:是清代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中的一个。旗色、官制与八旗满洲相同,只是政治地位略低于八旗满洲,而高于八旗汉军。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时,已编有蒙古牛录76个,并将部分蒙古人编入满洲牛录,分隶于满洲大臣之下。天聪初年,皇太极将新归降的蒙古人众及原编入满洲旗下之部分蒙古人另编为蒙古二旗。天聪九年(1635)正式编成蒙古八旗,每旗设固山额真(汉名都统)1人,梅勒章京(汉名副都统)2人,甲喇章京(汉名参领)2人,分属蒙古牛录(汉名佐领)。之后,续将归附蒙古人众编入,到崇德末年共有佐领117个、半分佐领5个。雍正年间增至204个,遂为定制。“入关之后,驻防在京师和全国各地。时间既久,八旗蒙古成员逐渐满洲化和汉化,虽然知道自已的蒙古姓氏,但已不知具体故乡所在了。”⑨

外藩蒙古:是指内、外蒙古领有旗属的王公贵族,他们有自已的领地和属民,其爵位是世袭制,对内事务的管理有一定的自主特权。外藩蒙古的主体是漠北喀尔喀蒙古,亦称外蒙古,有4部86旗。而漠南也有一些外藩蒙古。西套蒙古科布多所属各札萨克旗及青海新疆的蒙古部落等。

内属蒙古:在历史的进程中,因为各种原因,丧失了固有权利的蒙古贵族及其所部,清廷据其人数多寡、编为旗或佐,安置于外藩蒙古与边疆接壤地区驻牧,由清廷委派官员(总管)管理,总管之下有参领、佐领等官。官不得世袭,事不得自专。旗上面不设盟,由将军、都统、大臣管辖。这种旗也称总管旗。总管旗既无八旗蒙古的政治地位,更无外藩蒙古的世袭与自主权利。

为什么说“八旗察哈尔”不是“八旗蒙古”呢,“八旗察哈尔”的成员是额哲投降前归附后金之察哈尔人组成的。最初是相对独立的军事单位。资料显示:崇德元年(1636)十月,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奏报出征明朝战况时,分别提到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察哈尔各旗俘获人畜数字,说明“八旗察哈尔”与“八旗蒙古”不是同一军队。另外,满文中称“八旗察哈尔”为“新察哈尔蒙古”。此后崇德六年(1641)七月,“八旗察哈尔”兵参加了“松锦之战”,七年十一月后金汗国又派遣“满洲、蒙古、八旗察哈尔骑兵章京22员,兵283”往明境侦察。入关后,清廷每次大规模出征也都有八旗察哈尔兵参加,而且都是与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分别记载。如顺治三年(1646)正月,清廷封和硕亲王为靖远大将军,率八旗满洲、蒙古、察哈尔军出征张献忠⑧;顺治十年(1653)随洪承畴经略西南;顺治十一年十二月出征郑成功;顺治十五年十二月派兵赴贵州换防等;康熙十三年(1674)吴三桂叛乱,又征调八旗察哈尔出镇南方。⑨从以上所述,足以说明“八旗察哈尔”与“八旗蒙古”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总之,八旗蒙古,俗称蒙古八旗。是清朝满、蒙、汉3个八旗组织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八旗满洲、八旗汉军共同构成了清代八旗的整体,编制与八旗满洲相同。它是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把蒙古降众和原先编在八旗满洲下的部分蒙古人编成的八旗蒙古。所以说,“八旗察哈尔”与“八旗蒙古”是不同的组织机构,不能混为一谈。

结论:

1.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走死青海大草滩后,察哈尔部溃散,大部分官员率领属众归附后金汗国。后金汗国对所降附之官吏分别授予职爵,将其部众编成佐领分隶于正黄旗、镶黄旗、正红旗、正白旗、镶红旗、镶白旗、镶蓝旗和正蓝旗,形成了“八旗察哈尔”。天聪九年(1635)额哲与其母苏泰太后被迫率其属下1000余户投降。后金汗国将其部众编为“察哈尔旗”,驻牧于辽宁义州边外,这就是王公性质的札萨克旗。

2.察哈尔札萨克旗从1635年设立到康熙十四年(1675)被削,存在了40年,经历了3任札萨克。即林丹汗之子额哲、额哲之弟阿布奈和阿布奈之子、额哲之侄布尔尼。

3.布尔尼之乱平息后,察哈尔札萨克旗被削。康熙帝对察哈尔部众有所疑虑,甚为担心,便将所剩“八旗察哈尔”移牧于宣、大边外,分左、右两翼各4旗。其官员由清廷选派,官不得世袭,事不得自专,这就形成了察哈尔游牧八旗。

4.八旗察哈尔与八旗蒙古,虽然旗色相同,组成人员皆为蒙古人。但其性质不同。八旗察哈尔是以察哈尔人为主,游牧与军事并存的社会组织。而八旗蒙古却是与满洲八旗、汉军八旗并列的机构,尤其是入关后,成了清廷的主力军事机构,驻防在京师与全国各地。

 

 

注译:

鄂托克:是蒙古语,汉译为部落、疆城、屯营地。它是明代蒙古中后期军政合一的社会基本单位。

宰桑:明代蒙古官号,沿袭元代。又写作“寨桑”,出自汉语“宰相”。

参领:清代满族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努尔哈赤在“牛录”制的基础上,先后建了八个旗。每旗(满语称“固山”)下辖5个参领(“甲喇”),每个参领辖5个佐领(“牛录”)。凡满族成员分隶各个佐领,平时生产,战时从征。以后又将降附的蒙古人和汉人编为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入关后,其生产意义缩小,作为军事组织,八旗军队与绿营兵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工具。

④昂邦章京:清代官名。满语“大臣”、“大官”之意。后金时,专用于亲近重臣。1636年入关后,用于文官三品、武官二品以上。

⑤披甲:清八旗兵的别称。八旗制度规定:由各佐领所属壮丁中选充甲兵。应选的人要通过马、步、箭的考试,被选者称为“披甲”。有马甲(马兵)、步甲(步兵)等名目。

⑥金海等编《清代蒙古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固山额真:官名。清代八旗组织的最大编单位,称为固山,汉语译为旗。其长官称籽固山额真,管理一旗的户口、生产、教养、训练等事。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都。雍正元年(1723)又改满名为固山昂邦。

⑧梅勒章京:八旗组织中每旗的最高长官称“固山额真”,左、右“梅勒章京”,后改为“莓勒章京”。顺治十七年,定“固山额真”汉名为“都统”。定“梅勒章京”汉名为副都统。

⑨薄音湖《古代蒙古史》,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本文参考资料:

1.达力扎布《清代八旗察哈尔考》,发表于《满学研究》第七期;

2.金海《清代蒙古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3.薄音湖《关于察哈尔史的若干问题》,发表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文化研讨会论文集》2005年版;

4.达力扎布《察哈尔札萨克旗考》,发表于网页;

5.乌大张:《谈谈察哈尔的历史与文化》,2016年10月31日发表于网络;

6.乌兰察布市委宣传部、社科联《察哈尔文化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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